



產品描述
對于已經在歐盟渠道正式上市的產品來說,老的MDD指令CE證書可以保持到2024年5月26日。但如果企業(yè)產品在今年5月26日前,并未在歐盟市場銷售的,原則上在今年5月26日后應該將老的MDD證書重新申請調整到MDR版本。
評估報告(CER)記錄了與器械有關的數(shù)據(jù)。MDR的新修訂更加重視CER中的研究。關于證據(jù)和評估的必要性,MDR更為明確(MDR附件XIV,A部分)。
MDR于2021年5月開始強制實施,重要注意的是:
在2017年5月之前根據(jù)MDD簽發(fā)的證書將持續(xù)有效,直到它們到期為止,這個日期多大概到2022年;
而在2017年5月之后根據(jù)MDD簽發(fā)的證書也仍持續(xù)有效,直到它們到期為止,這個日期多到2024年5月。
1、強化制造商的責任:制定合規(guī)負責人 / 持續(xù)更新技術文件/財務保障
2、更嚴格的上市前評審:部分產品的分類變高
3、適用范圍擴大:非用途,但其功能和風險特征與器械相似的器械同樣納入MDR的管理范圍。
4、提供透明度和可追溯性:使用器械標識(UDI)系統(tǒng)識別
5、加強警戒和市場監(jiān)督:一旦器械可以在市場上使用,制造商將必須收集有關其性能的數(shù)據(jù),歐盟將在市場監(jiān)督領域進行微調。
MDR是否適用于類器械的配件、零部件?
是的。器械附件在MDR中的地位與MDD下相同。如果產品符合“器械配件”的定義(MDR第2(2)條),則MDR適用,適用于器械的所有要求均適用。
值得注意的是,根據(jù)MDR(第22條),器械(包括第I類)的部件和組件,如果制造商聲稱是這樣的,并且特別打算替換器械的某個部件或組件,則可以被視為本身是器械。
很多學員把終引用的文獻保留,認為這個工作完成了,結果完全不能通過機構的審核,機構不但是要看到你的結果,更要看到你做這個工作的過程,你選擇文獻的準則是否合理,你排除文獻的理由是否充分,所以你必須形成下面這些證據(jù)材料:
IVDR法規(guī)中自2022-5-26起
立即生效的要求
IVDR下ClassA的產品需按IVDR進行CE注冊
依據(jù)IVDR附錄VIII分類規(guī)則Rule5,一般類的IVD儀器,實驗室耗材,緩沖液、培養(yǎng)基等樣本處理類器械屬于ClassA,也是IVDR下分類(其它由高至低為ClassD, C, B),CE符合路徑為附錄AnnexIV符合性申明。
對于ClassA類產品,自2022-5-26起,制造商需滿足:1)編寫符合IVDR要求的CE技術文檔和PMS文檔;2)建立符合IVDR法規(guī)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(基于ISO13485);3)在Eudamed數(shù)據(jù)庫上進行產品注冊,或有歐代提交當?shù)谻A注冊(依據(jù)具體情況)等要求后,方可出具符合性申明(DoC),在產品標簽上添加CE標識。
產品推薦